國家發改委印發《關于適當調整陸上風電價格政策的通知》 |
2014年底,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《關于適當調整陸上風電價格政策的通知》,進一步完善陸上風電價格政策。 一是調整風電標桿上網價格。第I類、II類和III類資源區風電標桿價格每千瓦時降低2分錢,第IV類資源區標桿價格維持現行水平不變。調整后的四類資源區風電標桿價格分別為每千瓦時0.49元、0.52元、0.56元和0.61元。二是鼓勵通過招標等競爭方式確定業主和上網電價,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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